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7-10 17:30
工作地点: 南通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派遣到海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卫生检验检疫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殊技术岗位:技师1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素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至2007年5月)。
(三)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四)专业要求:卫生检验与检疫。
(五)身体、心理要求: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户籍要求:不限户籍,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处。
(七)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海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2.资格条件中的大学英语四级要求,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成绩通知单。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211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海人社﹝2021﹞28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海安市公共卫生中心主楼717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13-81812820(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5.报名时须提供:
(1)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海安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招聘活动全程使用,与考场等现场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2张。
(3)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查验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5)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1.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复审。
2.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即取得考试资格,收取笔试费100元。
3.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补交。
4.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五、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组成。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人数与取得考试资格人数达到相应要求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技能测试及面试环节。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内容:学科专业技能操作。
2.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若进入技能测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比例不足1:5的,按实确定。
3.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技能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形式与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2.进入面试人员:在技能测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数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查询。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在前(下同)。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安排调剂。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及材料,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简章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513-88269615(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电话:0513-81812820(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事科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附件:
附件1:海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pdf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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